六、各科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财产统一造册,并由各科室负责人、教师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生管等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各科室留一份,总务科留一份,每学期初(末)总务科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实训室、体育器材、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学校清理造册,交由功能室责任人签字,一式两份责任人留一份,总务科留一份,每学期初(末)总务科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学校宿舍财产由生管签字,一式两份生管留一份,总务科留一份,每学期初(末)总务科进行清点封存,对损坏的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加倍赔偿。其它财产由总务科管理,用者到总务科借用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
九、教室财产建立班主任责任制,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清点,期末封存。班级财产内容:课桌、凳子、讲台、黑板、灯、风扇、开关、插座、班班通、液晶显示器、计算机、室内墙壁、教室外走廊、墙壁、天花板、门窗、窗帘、卫生用具等;各班的财产均在学期开始时由总务科与班主任当面点清,当场记载各班公物配置情况。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科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科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并把赔偿费用交清。凡属违反纪律造成公物损坏的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对班级财产保管得好的班主任、管理员,根据学校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教师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科室负责制。各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以及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施,均由总务科登记造册,并标明资产标记、标签。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设备由总务科统一调度。各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科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各办公室的财产不得随意带出校园,如确须暂时借用,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总务科批准,并立借据。用完及时归还,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排放有序、整齐清洁。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一、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生管责任制,生管负责制,并落实到使用者。宿舍的财产:门、窗、窗帘、床架、床板、玻璃、桌椅、供排水设施、储物橱柜、照明设备、电风扇、空调、热水器、卫生洁具等,实行人和物一一对应制度,不得任意变换。谁使用、谁负责,生管对所管区域负责。生管除平时抽检外,总务科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对损坏的财产及时赔偿和维修,以保证教学和生活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