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支出等。
目前,中小学校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目标,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排序,统筹确定全县中小学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报同级财政部门。
项目支出可采用零基预算法来编制,即编制预算时不再考虑上年度的项目支出基数,而是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从零开始每年确定一次,重新测算项目支出需求。
3、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是预算编制的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在编制中小学校项目支出预算过程中,凡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编制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1)政府采购的项目和金额,按地方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2)中小学校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时,须提出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及拟采购时间,以便组织政府采购。
(3)中小学校填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表》,作为年度预算草案的一部分,按规定程序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五、预算编制依据与定额标准
(一)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定额与标准
1、基本工资与津贴部分按学校定员编制,结合学校实际人员情况,根据国家和地区工资标准,按实际在编在岗人数以及离退休人员、长病假人员、长期聘用人员等逐个汇总计算。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5%—8%,当地县级政府医保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县级政府医保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10%,当地县级政府房改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县级政府房改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未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提取住房公积金。
4、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当地县级政府劳动保险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县级政府劳动保险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