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则进一步明确,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还有一些地区提出为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解决落户问题。如河北为“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甘肃为“本辖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落户。
针对父母“黑户”导致子女无法正常上户口的情况,陕西在落户对象中增加了“父母无户口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2、仅江苏明确解决“黑户”时间表
记者在上述13省份出台的文件中看到,仅有江苏一地明确了解决“黑户”问题的具体时间表。今年3月17日,江苏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16年年底,全面解决全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并建立健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日常工作机制。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出生证明补办和领养登记是为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过程中的两道“坎”。就此,江苏也在意见中规定,卫生计生部门要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时为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儿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为无户口儿童依法登记户口提供依据。
广东和青海则在文件中提到了有效期的问题。广东规定,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径向省公安厅反映。
国办发文提到,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在13省份出台的具体文件中,多地都对此做出了明确要求。如陕西规定,取消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北京落地
已有超生人员无附加条件办理落户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尚未公布无户口人员落户的相关细则。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北京,一些因超生未落户的人员目前已经办理了落户。
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万海远曾做的调查显示,“超生不能上户口”是导致黑户问题产生的最主要成因,占比超过50%。记者此前调查了解到,多地将计生工作与户口登记挂钩,导致许多交不起或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家庭无法为超计划生育的子女上户。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刘青和丈夫都有北京户口,他们的二女儿欢欢于2009年出生,因为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欢欢一直没有进行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