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审核结果在相关城区、乡、村、校进行公示,接受举报监督并查证核实。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市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原辞退民办教师享受待遇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填报《××市县原辞退民办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专项工作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省教育厅负责汇总审核市县情况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据此审核下达省级财政负担的资金。?
6.市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认的名单,安排补助资金发放或划转农保经办机构。?
7.迁移流动到外市县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原任教市县申报,由原任教市县负责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公示和补助发放工作。?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各市县政府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原辞退民办教师老年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协调本辖区原辞退民办教师老年生活补助组织实施。各市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乡镇政府相应成立由乡镇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抽调胜任或熟悉相关政策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二)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解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员身份和教龄认定以及一次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核拨工作。各市县信访、政法、公安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原辞退民办教师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开展政策宣传。?
要利用广播电视、村级政务公开栏等多种途径,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政策标准。要逐级把政策宣传到乡镇、村、校,宣传到政策涉及的对象,使他们尽快掌握政策,了解申办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时提出申请。?
(二)严格工作纪律。?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因此在对人员身份和教龄认定时,要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重点工作环节采取经办人员审验签字、组织调查取证、深入走访等措施和手段,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一经查实要及时处理,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