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材料及办理时间进度查询

规章制度2018-08-12王华老师

从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先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同步开通其他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二项业务。其他省市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视情逐步扩大(具体省市及时间由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布),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同时,今年7月1日起,湖北全省全面实现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申请人可直接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介绍,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了144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名单详见下表,以后视情逐步增加),具体负责跨省和省内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未确定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公安派出所,目前只负责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7月1日起湖北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①哪些人可在湖北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居民离开户籍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需要补领、换领的,可以在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同时,户籍在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现长期居住在湖北的人员,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需要补领、换领的,也可在我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同理,户籍在湖北现长期居住在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的人员,可在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的异地受理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②湖北省内144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分别在哪里?

为方便长期在外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我省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受理点144个(名单详见列表,以后视情逐步增加),在服务窗口统一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标识牌,具体负责跨省和省内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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