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研究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书面证明,《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报考区县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实施。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报考区县资格复审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同时,报考区县委托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调剂
选聘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较大缺额时,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及七一网(www.12371.gov.cn)、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www.cqhrss.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填写统一印制的选聘通知书,将选聘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报到。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与报到的选聘大学生签订服务合同,安排到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