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还对“领导”二字的意思进行了阐释。他表示,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从这个角度讲,问责条例其对象应该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而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全体党员。
“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
王岐山表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问责条例该如何有效执行?对此,王岐山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