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弹性,则是把是否“延退”的选择权交给职工本人。在配套政策到位的前提下,职工可以选择“延退”,也可以选择不“延退”,甚至还能选择提前退休,退休时间的选择,可以和养老金的领取额度挂钩。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身的利益,来进行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度量。这就是弹性退休制度,也是避免统管、产生矛盾的好办法。
有人的体力、精力允许,经验又丰富,工作单位也需要,愿意多工作一段时间,是完全可以的,未必要限制在60后以后;也有人不愿意继续朝九晚五,想提前让出位置,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也不是不行。
当然,弹性还表现在许多其他的方面,例如有人提出女性可先实行延迟退休,有人提出可以在政府部门先试行,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
应该说,弹性可以成为“延退”政策最大的特色。把对自己生活的决定权更多地交给个人,既能避免牵扯决策部门更多的精力,也能让人们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承担起责任,更能让某些企业卸去包袱,最重要的,能让“延退”顺利推行,达到目的。工会界别这样的建议,能获取许多好的效果,人社部门不妨认真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