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员工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食堂,方便其他员工使用餐位。
8、员工食堂内严禁吸烟,员工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起哄、吵闹,要做到文明用餐。
9、员工在食堂就餐须文明着装,不得赤膊或穿着沙滩短裤、拖鞋、短背心等不雅服饰。
四、检查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抽查,每月轮值一次,轮值顺序为: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客服部、工程部、安全部。
2、对违反本规定员工,由各部门负责人当场签发《违纪过失单》,报公司审批处理。
五、本规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此前相关规定内容与本规定不同的,以本规定为准。
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祥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餐:07:50-8:25
中餐:12:00-13:00
晚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5元/人、夜宵2元/人。2、中、晚餐提供2荤1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