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甘肃、吉林、河北等地陆续出台文件,实现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截至目前,已有22个省份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累计办证170万张。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公安部要求各大中城市的公安机关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实受理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黄明此前透露,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需要一个过程。我国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还涉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装备设备配置和人员技能培训等大量工作。预计2017年7月要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驾驶证申领、审验更方便
《条例》指出,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进行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2016年1月29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以响应《条例》的这一要求。
根据上述决定,从4月1日起,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天津市规定,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陕西省拟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半年:异地中高考成“标配”5
住房保障等“个性化”权益被纳入
《条例》指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记者发现,对于《条例》未提及的多项权益,多地也积极探索实践,努力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的权益差距。
在上述已公布地方版居住证管理办法的省份中,均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参与社区事务的权利。如河北规定可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天津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此外,多个省份已将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