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实施后,如何办理养犬手续,是许多养犬人关注的问题。
陈国宏表示,南昌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从方便养犬人给犬只免疫、办证和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角度出发,硬件、软件并重,将大力夯实养犬管理基础工作。公安、农业部门将合理扩展设置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开展各种免疫和办证工作。
南昌将在全市推行免疫和登记、年检“一站式”服务,实行属地管理和重心下移,2016年内每个区县至少建立一处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同时,保持原有养犬登记工作的延续性,位于南昌市苏圃路210号的市级养犬管理一站式窗口,今年内将继续运转。各区县新建养犬管理登记一站式窗口另外适时公布。
《条例》规定:“犬只收容场所由公安机关管理,负责接收、检验和处理无主、弃养、扣押、没收的犬只。”“犬只收容场所应建立犬只信息查询平台供公众免费查询,定期举行社会开放日活动。”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公安局为此将会同农业局研究开发建立“南昌市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全市养犬登记、免疫信息进行归档,并通过开放查询端口,方便广大养犬人查询犬只管理信息。实现公安、农业、城管、卫计等政府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联网共享。
另外,经南昌市政府决策明确市级犬只收容所的建设模式和投资规模后,设立犬只收容所。该市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购买服务形式,专业化收容留检处置违法犬只,具体由市公安局负责监管。当前,市公安局正向市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筹建,加强与有关涉犬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协商合作。
南昌还将以区、县政府为单位,各区、县组建养犬管理专业辅助队伍,协助配合辖区公安、城管处置涉犬警情,参与清理危险犬、收容捕捉违章犬、弃养犬、流浪犬、无主犬等涉犬执法管理活动,重点管理区还会配备专用车辆、专用麻醉枪、防护服等设备,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养犬管理纳入治安管理范畴
“我们将发挥各级公安机关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同其他治安管理工作一道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陈国宏表示。
为此,南昌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劝阻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的刚性,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整治行动。对于违法养犬屡教不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未免疫、未办证犬只伤人的,抗拒执法情节恶劣的,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