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七大亮点(2)

规章制度2018-06-22王华老师

5、建立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条例》对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了相应的民主决策程序,特别是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较大数额的举债和出借集体资金,在表决前还须进行风险说明。

6、总结我省近年经验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财务管理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条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专用或者临时账户开设、大额存款、会计委托代理、财务公开等作出具体制度规范;对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开展股份合作及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实施方案,要先公示和征求意见,表决过程要由村社监会全程监督。

7、确立了股份合作和产权交易的原则制度

在股份合作上,《条例》明确了股份合作的原则与类型,规范了股份合作改造程序,规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程序,并对股权权能、股权流转、收益分配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等作出明确规定。在产权交易上,明确了产权交易的条件与范围,规范了产权交易管理,建立了资产评估制度,并对资产评估情形、评估委托程序、评估结果异议处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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