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独生子女证”下月停办小红本告别历史舞台
沈阳市民孟女士上周喜得贵子。沉浸在喜悦中的小两口商量着“就要这一个孩子,不想再要二胎了。”上哪去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孟女士的爱人到社区一问才知道,2016年起生育子女的,即使不打算再生二胎的,也不再给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
6月1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从下月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个小红本将告别历史舞台。
提问:孩子啥时候生的不再给“光荣证”?
回答:2016年1月1日之后生的。
记者昨日走访了沈阳的多个社区,很多社区已经贴出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发放的通知”。记者了解到,像孟女士这样,2016年后孩子出生的,都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文件规定,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奖励。
在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然可以按着《辽宁省独生子女光荣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将不再接受申请。
提问:符合办证条件的都能得到啥奖励?
回答:孩子满18岁、父母退休,可得两笔奖金。
很多市民都关心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哪得待遇。
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执行,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