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清洁能源计划,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改善能源利用结构。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当逐步使用新能源。逐步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供电单位所供电的一定比例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照明的使用,优先开发垃圾发电、厨余转化能源项目。
新建建筑应当按照市建设部门规定的范围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玻璃幕墙应用和过大的共享空间设计。
居民步行10分钟解决日常生活所需
本市城市集中建设区应当规划形成合理的紧凑城市形态,实行混合土地利用和密集开发策略,每平方公里人口不得低于两万人,满足居民十分钟步行能解决日常生活所需,二十分钟步行能到达区域性教育、医疗、商贸、文化中心要求。
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应当贯彻低碳理念并阐释其构想。城市规划应当赋予步行、非机动车出行和公共交通出行最大便利,建设完整、便利的城市步行系统和绿道系统。
规划部门应当充分运用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规划理念,结合地形地貌进行设计与建筑布局,建筑设计应当利用日照和通风,体现本市气候特征下的节能要求,合理利用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建筑、广场、道路周边有条件的,应当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竖向设计应当有利于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有计划地改造不透水硬化城市道路、广场地面,铺装透水透气型地面。园林绿化工程应当采用先进的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在建筑屋顶、阳台、墙面和立交桥、河岸、湖岸等进行垂直绿化。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引导公众加强资源回收意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餐饮、娱乐、宾馆、洗浴、洗车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卫浴用具等一次性用品。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做到节水、节电。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将低碳文化融入到相关课程中,培育和提高儿童及青少年的低碳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