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6.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7.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地方奖励标准
1.对黄标车报废或将黄标车转移出广州市,选购非广州产新车或不再购买新车的车主,按目前国家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奖励(如国家调整补贴标准,地方奖励金额不变),地方奖励标准如下(简称“地方奖励标准一”):
(1)中型载货车,每辆奖励人民币3000元;
(2)轻型载货车,每辆奖励人民币2500元;
(3)微型载货车,每辆奖励人民币2000元;
(4)中型载客车,每辆奖励人民币2500元;
(5)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奖励人民币2000元;
(6)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奖励人民币1500元;
(7)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奖励人民币3000元。
2.对黄标车报废或将黄标车转移出广州市并选购广州产新车的车主,按目前国家补贴标准1:0.6的比例给予地方奖励(如国家调整补贴标准,地方奖励金额不变),地方奖励标准如下(简称“地方奖励标准二”):
(1)中型载货车,每辆奖励人民币3600元;
(2)轻型载货车,每辆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微型载货车,每辆奖励人民币2400元;
(4)中型载客车,每辆奖励人民币3000元;
(5)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奖励人民币2400元;
(6)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奖励人民币1800元;
(7)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奖励人民币3600元。
主要政策措施
主要鼓励政策
对淘汰黄标车主要鼓励政策包括以下2类7种:
1.车辆报废的奖励政策:
(1)车辆报废并购买广州产新车的鼓励政策:可以享受国家补贴标准、地方奖励标准二和企业优惠。
(2)车辆报废并购买非广州产新车的鼓励政策: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和地方奖励标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