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员工加班方面:员工工作需要加班,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报中心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附表3: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加班申请表)
(4)员工调休方面:中心员工因特殊情况班次需要进行调换者,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李沧区阳光老年服务中心调休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实行,最后报送中心人力资源部保存,原则上中心不允许随意调休,除非特殊情况下方可。(附表4: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调休申请表)
(5)员工公出方面;员工因工作安排需要公出,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为后期的考勤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信息。
第五条
各部门经理在每月的5号,将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出勤记录、未打卡、加班、调休、请假、等表),统一报送中心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处。各部门经理本着负责、严格、准确、及时的原则报送。
附则
(1)本管理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管理实施细则适应于中心全体员工.
(3)本管理实施细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中心的管理制度制定.
(4)本管理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中心人力资源部.
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3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营造良好的守纪氛围,根据总公司考勤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总公司全体员工(除董事长、董事长司机)。
3、处罚细则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填写外出假条,征得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在前台做好外出记录,以便掌握人员去向;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总裁请假。
(2)未经部门负责人、总裁同意,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外出及早退者,一律扣除半天工资并追责。
(3)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内,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月会全公司通报批评。
(4)未经请假上班打卡迟到。
4、考勤要求
全员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每天指纹考勤打卡2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30之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17:30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