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2)

规章制度2018-08-25三水老师

解读: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古村落是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是人们记得住的乡愁。加大保护力度,让古村落成为永不消失的记忆,刻不容缓。因此,在今年3月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查批准了《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将古村落的保护正式纳入法律范畴。

走出拉萨,沿着318国道一路向东,一处世外桃源般的小村落跃然眼前。水土丰美、植被茂密,让人想起“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幽境。

这里是林周县江热夏乡连巴村,不仅田园风光优美,更有着传承了四千年的制陶工艺。

70岁的土登曲达老人是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林周陶瓷制作传承人,对他来说,连巴村不仅是承载乡情的村落,更是西藏陶艺四千年发展的见证。

“每一个古村落都是一段历史的记忆,这些残破的院墙、枯老的水井,都深藏着精彩的传说。”土登曲达说。

据统计,拉萨市八(县)区共有57个乡(镇),267个村(居)民委员会,1123个自然村。像连巴村一样,这些村落承载和蕴含着藏民族悠久的历史人文信息,它们独有的地域特色风貌、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是西藏历史底蕴、文化根基和民族传统积淀的体现。

“它真实地反映了时代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凝聚了劳动人民的智慧,沉淀了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文化、艺术、教育、旅游等价值。”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央金卓嘎说。

拉萨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古村落的形成与发展是西藏历史文化演变的重要载体,它的损毁与缺失都是民族历史文化的重大损失。随着拉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古村落基础条件差,交通不便,其价值不像古城镇那样容易被人了解,一些地方不注重保护历史遗存,造成许多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和风貌遭到破坏。

目前,我区虽然有部分古村落以文物保护单位的形式纳入保护范围,但认定程序复杂、保护范围较窄,还有大量古村落处于无保护状态,一些宝贵的人文历史信息由于缺少有效保护正在消失。

如何不让这些记忆里的美丽被车马喧嚣所占据?如何让这些古老的村庄、悠然的味道不被遗忘?广大群众对古村落保护的要求十分迫切。

“我们在立法前评估调研中发现,部分古村落只是处于控制保护状态,没有进行抢救性的修复,古村落内的古建筑由于长期得不到必要的维修保养,破损严重,有的已经发生坍塌。”央金卓嘎说,“当前,我们急需通过立法来进一步挖掘和保护古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引导社会各界自觉保护这些宝贵遗产,进一步完善古村落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确定古村落保护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系,寻找保护与发展之间的最佳契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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