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以上最低标准的,每减少一平方,住宿费标准相对应降低10%。
2、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在不高于广东省同类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内,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形式自行核定,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3、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仍按:高等学校300元、中等职业学校200元执行。
规章制度2018-08-12王新老师
备注:
1、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以上最低标准的,每减少一平方,住宿费标准相对应降低10%。
2、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在不高于广东省同类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内,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形式自行核定,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3、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仍按:高等学校300元、中等职业学校200元执行。
2018年贵州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新规定
2018年贵州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新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