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热点解读(2)

规章制度2018-07-21王新老师

条例草案规定,为食品生产经营、冷藏冷冻、贮存等提供场所的出租者,应当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

吴涛说,大量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者大多藏匿于出租场所中,出租者“只要按时交房租,其他什么都不管”埋下食品安全隐患。

喻亚平说,出租者仅限于适租义务,该条规定无形中加大了出租者义务,缺乏可操作性,容易流于形式。宜昌安琪酵母(60029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陈晖认为,出租者不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发现和判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能力,该条款并不合理。

★食品小摊贩怎么管: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条例草案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实行许可管理制度,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政府免费为农家作坊生产许可登记,减少生产者经营成本,有利于开展监管工作。”天门市皂市镇舒滩村农村小作坊主黄帆说。“实施许可和备案登记只是第一步。”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水桥建议,还需充实补充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制度以及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信用积分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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