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申领和使用新规详细解读(2)

规章制度2018-06-24三水老师

4、科一通过后可同时预约科二、三考试

修改第三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解读:考试预约将更加便利。记者从厦门车管所了解到,去年7月1日至今年3月21日,厦门市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成功办理驾驶证业务量已近23万人次,目前此项业务位列全省第二。其中,驾考4个科目自主预约成功数为184210人次,通过互联网递交身体条件证明44287人次。

5、驾照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间隔缩短

修改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解读:优化降级后恢复原准驾车型的程序,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缩短为1年。

6、定期体检年龄提高至70周岁

驾考改革意见将老年人定期体检的年龄提高到70岁,新部令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做了相应修改,同时提出过渡期政策:

一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不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二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均可以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三是70周岁以上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提交体检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本记分周期的清分日期。

解读:据厦门市车管所介绍,原本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定期检查。从4月1日起,将放宽至70周岁,大量驾驶员将受益。但要提醒的是,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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