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不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二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均可以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三是70周岁以上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提交体检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本记分周期的清分日期。
解读:据厦门市车管所介绍,原本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定期检查。从4月1日起,将放宽至70周岁,大量驾驶员将受益。但要提醒的是,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六、科一通过后可同时预约科二、三考试
修改第三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解读:考试预约将更加便利。记者从厦门车管所了解到,去年7月1日至今年3月21日,厦门市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成功办理驾驶证业务量已近23万人次,目前此项业务位列全省第二。其中,驾考4个科目自主预约成功数为184210人次,通过互联网递交身体条件证明44287人次。
七、取消小型汽车夜间抽考
新增第三十一条: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解读:此前,小型汽车夜考采取抽考形式,电脑抽取20%的考生进行夜间考试。4月1日起,厦门取消小型汽车抽考夜考,所有考生要参加白天模拟灯光考试。
八、允许异地补换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