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独生子女费新规定(2)

规章制度2018-06-16王新老师

在外企工作的32岁的曾小姐,她是记者采访中为数不多的领取到独生子女奖励金并且了解有这笔费用的年轻妈妈。曾小姐所在的单位每个月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金是45元,曾小姐说,“孩子半岁之前是每个月45元,孩子再大些就是每月8元,一直发到18岁为止。”

规定:每月5元钱,该找谁领?

成都每年拨9000多万企业应在经营成本中列支奖励金

从1987年首部《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至2002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进行奖励和优待: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

每人每月5元钱,钱虽不多,却是独生子女父母依规定享有的法定权利。市人口计生委介绍,自2011年5月1日起试行的《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后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并统一发放标准。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约有180万个。成都市每年要花9000多万元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资金,大约为96万户“埋单”。而对于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到底发放没有,市人口计生委称并没有专门统计。市人口计生委也承认,目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发放情况较好,但企业发放奖励金的情况就没那么理想了,“近年来也有独生子女父母向我们反映企业不发奖励金的问题”。

听记者提起企业要承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成都一家大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称,他认为并没有硬性规定公司要给员工这笔钱。而听记者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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