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小学示范学校管理办法(4)

规章制度2018-12-06李一老师

十九条 被取消县级示范校资格的学校,两后方可重新申报县级示范校。

二十条 暂停或取消县级示范校资格的学校,不再执行县级示范校的相关政策。

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x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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