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违诺处罚
对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服务态度上,凡对投资者不热情、不耐心、不周到的,一次批评;两次责令其大会检讨,取消度评先树优资格;三次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在执行有关优惠政策上,凡顶着不办的,一经查实,单位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员均调离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在工作时限上,按承诺规定超过时限一天,扣发主管领导与具体办事人员工资或奖金各元,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违反廉政制度规定,向投资者吃、拿、卡、要、报、索贿受贿的,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当面向投资者赔礼道歉,并十倍赔偿投资者的损失;重者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