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2)

规章制度2018-12-05李一老师

、 承办人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办事群众提供材料损毁或丢失而延误办事,或办事费用超出规定标准,一次责令写书面检查,二次给予待岗处理,并追究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相应的领导责任。

a、 b岗工作制

、 ab岗工作制度是为确保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到位,在重要工作岗位确定a岗责任人(业务主办人员)和b 岗责任人(协办人员)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该岗位不因缺位、空岗,使办事缓办、延误。

、 窗口应对外公示每个工作岗位ab岗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 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a岗负责人应故不能到岗的,须提前一天做好业务交接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移交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承办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影响办事效率。a、b岗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

、 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要热情协办工作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群众办事和政府形象的有关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告戒教育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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