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学校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教师家访电访信访制度
家访是教师与激之间直接沟通的重要形式,是学校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重要手段。全校教职工都必须十分重视对学生的家访。为此,特作如下要求:
、家访的意义。家访是“三结合”教育的有效形式。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要克服家访只是班主任的事,与已无关的思想。
、家访的目的。家访是向激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并向激了解学生在家表现情况,通过互通情报,掌握学生的动态,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使学生能健康成长。
、家访的内容。要克服过去只有学生出了问题犯了错才家访的错误认识。这种“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告状式家访应当废止。家访中,教师应当向激如实全面汇报学生的优点和缺点,不能只讲缺点和错误。通过家访,教师不仅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同时,也可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
、家访的形式。家访的形式可以直接登门访问,也可以书信、电话联系以及召开激会等形式进行。
、具体要求:
()家住县城的,班主任尽量直接上门家访,乡镇的可用其它形式进行。但不论采用何种形式,每个学生家访一学期不少于一次,各级一学期召开一次激会。
()采用家庭报告书形式的家访,在开学时应收回家庭报告书,并检查有无激签回意见,如空缺的应及时补做这一工作。
()凡犯了错误或受纪律处分的学生,班主任一定要进行家访,把情况如实反映,取得激配合,以便进行教育。
()班主任进行各种形式的家访,都必须做好记录,形成家访档案,学期结束时家访工作情况向政教处汇报。
()家访时,教师必须清正廉洁、光明正大、为人师表,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声誉,以取得激的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