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数量难度系数:对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考核列入重点工程各类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综合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项目单项得分,加权平均后,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的项目个数,设置项目数量系数。项目最少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数量系数为.,以此为标准,其余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每多一个项目,数量系数递增.,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乘以数量系数,即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
四、扶持措施(一)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盐政办发[]号文件精神,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承诺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项目否决报备制、政务公开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立项、征地拆迁、规划定点、消防审查、相关许可证件发放、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以及工程建设直至竣工投运过程的相关服务,实行特事特办,限时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加强环境督查。建立重点工程外部环境跟踪联系制度,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享受优惠政策。凡工业项目、政府出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免交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即交即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即交即退墙改专项基金(工程必须按工艺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征收教育附加费。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贴息。
、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收取。
、涉及项目的中介服务性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收取。
凡月日后在市区(含市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新投资的工业项目,还可按《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项目收费减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号文)规定,享受其它优惠政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五、奖项设置重点工程考核设四个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