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18-12-05才子老师
作的副职也可列为谈话对象,谈话主体为支部书记或支公司经理。
、谈话时,谈话人不得少于人,支部办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的情况向支部报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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