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十项制度

规章制度2018-12-05王华老师

X街道关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十项制度


为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平安文昌建设,构建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文昌实际,确定建立加强全街道信访工作的十项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实现依法有序上访,努力维护文昌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各管理区、村(居)、重点涉访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加大调处力度,努力把本级(或本部门)的问题就地解决好,不准越级上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建立“一把手到位”和领导包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对待越级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上访案件。凡发生到街道、区上访的,所在管理区、村(居)一把手要在接到通知分钟内赶到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拒绝接访。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管理区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到区以上上访的,管理区、信访办、街道分管领导要迅速到位,做好疏导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街道领导包案制度,街道包案领导同志要亲自处理,跟上督办,确保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建立初访责任制度。街道信访办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接访程序,落实一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接待好、分流好、指导好、督办好各种来信来访,努力在-个工作日内一次处理到位,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严格控制重复访和越级访。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全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建立信访工作例会制度。街道信访例会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 一般由街道党政联席会成员和涉访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督促协调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各管理区、政法各部门应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和存在的问题。全街道每组织两次信访工作检查考核,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作为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建立信访预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信访信息访预警工作,主要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发现上访苗头,及时上报街道信访办和街道有关领导,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信息。信访信息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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