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礼仪修养之办公礼仪规范(13)
规章制度2018-12-05李一老师
经常见面的熟人之间。 三、介绍的艺术 在人际交往中,特别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初次交往中,介绍是一种最基本、最常规的沟通方式,同时也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的出发点。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里,基层公务员所应掌握的介绍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一)介绍自己 介绍自己,俗称自我介绍,它指的是由本人担任介绍人,自己把自己介绍给别人。基层公务员在介绍自己时,通常有如下三点注意事项: .内容要真实。基层公务员介绍自己时所具体表述的各项内容,首先应当实事求是,真实无欺。介绍自己时,既没有必要自吹自擂,吹牛撒谎,也没有必要过分自谦,遮遮掩掩。 .时间要简短。在介绍自己时,基层公务员理当有意识地抓住重点,言简意赅,努力节省时间。一般而言,介绍自己所用的时间以半分钟左右为佳。若无特殊原因,是不宜超过分钟的。 .形式要标准。就形式而论,基层公务员所适用的自我介绍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之一,是应酬型的自我介绍。它仅含本人姓名这一项内容,主要适用于面对泛泛之交、不愿深交者。形式之二,是公务型的自我介绍。它通常由本人的单位、部门、职务、姓名等项内容所构成,并且往往不可或缺其一。它主要适用于正式的因公交往。 (二)介绍他人 介绍他人,亦称三者介绍,它是指经三者为彼此之间互不相识的双方所进行的介绍。 从礼仪上来讲,介绍他人时,最重要的是被介绍的双方的先后顺序。也就是说,在介绍他人时,介绍者具体应当先介绍谁、后介绍谁,是要十分注意的。 标准的做法,是“尊者居后”。即为他人作介绍时,先要具体分析一下被介绍双方的身份的高低,应首先介绍身份低者,然后介绍身份高者。具体而言: 介绍女士与男士相识时,应当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介绍长辈与晚辈相识时,应当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介绍外人与家人相识时,应当先介绍家人,后介绍外人。介绍客人与主人相识时,应当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介绍上司与下级相识时,应当先介绍下级,后介绍上司。 (三)介绍集体 介绍集体,实际上是介绍他人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介绍的一方或者双方不止一人的情况。介绍集体时,被介绍双方的先后顺序依旧至关重要。具体来说,介绍集体又可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单向式。当被介绍的双方一方为一个人,另一方为由多个人组成的集体时,往往可以只把个人介绍给集体,而不必再向个人介绍集体。这就是介绍集体的所谓单向式。 .双向式。介绍集体的所谓双向式,是指被介绍的双方皆为一个由多人所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