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间宿舍
4人间宿舍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一、新生入住手续
⒈凭新生入学通知书或手续单,由新生本人逐人办理住宿手续。
⒉办理住宿手续时间:与学校安排的迎新期间相同。
⒊新生办理入住手续如下:
⑴本科新生住宿:
A.在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先到学院接待处报到,各院系按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的分配方案在住宿登记卡和住宿床位卡上填写住宿房号和学号;
B.接着到学校财务报到处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C.然后最后凭住宿登记卡、住宿费收据到所住宿楼的楼管室办理入住手续。
⑵硕博新生住宿:
A.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先到学校的研究生院报到处报到;
B.其次到学院接待处报到,并取住宿登记卡,并填写好姓名、学号、住宿房号、贴好照片后到校财务报到处缴纳住宿费;
C.凭住宿费缴费凭证和住宿登记卡到所住公寓区宿舍楼的办公室办理入住事宜。
二、住宿调整手续办理流程: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学生辅导员及所在学院的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退宿手续办理流程:
原则上本科学生须在校内学生公寓或大学生公寓城住宿,因特殊原因需申请退宿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1.退学;2.休学;3.提前毕业;4.毕业班学生与工作单位签约后需提前离校前往工作;5.因病需要独处疗养。
A.符合前三条条件的学生,可持教务处相关表格直接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退宿。
B.符合第四条条件的学生,应书面提交申请,并附上用人单位的证明,经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核实后,到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科备案,最后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
C、符合第四条条件的学生,应书面提交申请,并附上医院相关证明及家长肯定意见,经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核实后,到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科备案,最后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