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社会满意度。各级要加强军队院校学员和国防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精心策划实施,打好主动仗。适时进行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揭露中介欺诈伎俩,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对考生的教育管理,防止军检途中发生车祸、中暑等意外事故。
附件:1.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基本条件和录取程序
2.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
3.2015年军队院校广西区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
4.2015年军队院校学员和国防生招生军检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表
广西军区政治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
国防生的基本条件和录取程序
一、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必须在17至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均为合格。
二、录取程序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通知要求,2015年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院校要提前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准备工作。远程网上录取中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招生院校可通过军区招生办公室做好相关信息联络工作。
军校和国防生列在提前批次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广西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四舍五入),招生院校再根据军检、政治考核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军检、政治考核结果共享,录取院校生源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未被军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的录取。按照总部规定,各院校不得拒招符合录取条件、服从调剂的考生,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