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考生报到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单考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4.报考我校的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其他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以最新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5.参加测试的考生均需自己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受伤事故自行负责。
6.本简章由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