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运动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对于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我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三)根据我校各体育项目建设发展的需要、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专业招生要求和学校发展整体布局等情况,并考虑考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择优录取,合理安排专业。
六、现场报到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
1.现场报到确认时间、地点
(1)现场报到确认时间:2016年3月7日14:30-17:30;
(2)报到确认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体育学院办公室(长岗聚贤楼五楼)。
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1)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8日9:00-12:00;
篮球专项测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逸夫体育馆;
田径专项测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田径场。
(2)文化课考试时间:2016年3月9日。
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
(以上公布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广西师范学院招收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3、4),测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八、监督机制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3908523。
九、联系方式
1.体育学院联系人:全老师15977799930;
2.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闫老师0771-3136513,陈老师:0771-3903928(兼传真)。
十、其他事宜
1.本招生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国家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招生将做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