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我区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将于7月16日至17日进行。所有考试工作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科目:汉语、数学、英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考试方法为笔试,实行试卷和答题卡分离模式。考试时间表如下: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语文 | 7月16日 | 9:00—11:00 |
数学 | 7月16日 | 15:00—17:00 |
英语 | 7月17日 | 9:00—11:00 |
思想政治 | 7月17日 | 14:00—15:30 |
信息技术 | 7月17日 | 16:30—18:00 |
二、报名对象
取得我区高中学历的学生,完成必修课后,可以申请相应科目的考试。具有初中毕业学历,在广西注册的社会人员可以申请考试。
三、注册地点
(一)高中生由实际就读学校报名点组织集体报名。
(2)具有高中学历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学生,应当到原学校登记点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报名;报名时,必须出具初中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四、报考说明书
(一)报考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12日,逾期不予受理。
1.未建立考籍的在校考生,由报名点统一建立考籍。
2.未建立考籍的社会考生,请于2023年5月18日至29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可选择报名科目。
(二)报考要求。
1.高中一年级学生可申请信息技术科目;高中二年级学生可申请汉语、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四个科目。高中三年级考生只需申请不合格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