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应急防范。要根据《国家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良好考试环境,确保考生安全顺利考试。
七、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工作任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是教育领域具有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和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认清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全力促进我省考试招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高等学校的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切实将考试招生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要求明确、职责明确,保证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落实,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推进。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考试招生的宣传工作,把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政策等考生须知的细节、应知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请各市招生办公室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有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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