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制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各地市出台中考加分项目实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积极推进单项改革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继续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
调整和优化招生录取批次二本A、B合并为第二批本科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2017年★
▲分类考试招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高中阶段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8年★
▲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1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普通本科院校实行“3+3”的考试方案,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自主选择。
实施对象:2018年入学高一学生饮“头啖汤”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今年、明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今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