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将形成评价制度纳入毕业升学重要参考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人的发展和人才选拔标准应具有全面性;而考试成绩主要反映学生的认知水平,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和综合素质。根据《实施意见》,各校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评价和选拔人才,努力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
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据了解,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录取模式:探索借鉴综合评价录取的“631”模式
根据《实施意见》,高校招生录取要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广东就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的招生改革,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近几年,国内不少高校都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
《实施意见》明确,将继续深化此项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高考成绩60%
学校测试30%
学考成绩10%
改革日程表
★2015年★
▲制定文件
草拟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形成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报教育部备案
▲启动单项改革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扩大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
适当调整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2016年★
▲出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