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的结果势必是:一方面,省外院校生源缺乏;另一方面,省内院校生源过分集中,高分考生竞争激烈,落榜率高。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切忌片面强调院校所在地理位置,应胸怀大志,积极报考外省院校及边远地区的院校。随着广东经济的迅速发展,外省院校在广东招生人数也随之增多。因此,既要填报本省院校,又要填报外省院校,选报外省院校,扩大志愿分布面,可以提高被录取机会。从这几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看,绝大部分在外省读大学的广东籍学生都能回到广东工作。
3.正确对待个人志愿与“是否服从分配”的关系。
由于招生院校多、专业多,为了调剂录取,弥补某些院校生源的不足,在考生志愿表上,每个院校志愿都设有“服从其他专业”栏。在“服从其他专业”栏上填写时,表示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完全服从招生学校将其档案调给本校任何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这样填报,录取机会较多。不填时,它的含义是除自己所填报的志愿外,不愿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这样填写的考生落榜可能性较大。
在这几年录取工作中,有的考生成绩虽然比较高,因填报志愿不合理又不填报“服从其他专业”,往往会被高校作退档处理,特别是近年来扩大高校的录取自主权后,如果考生不填“服从其他专业”,将会失去被录取的机会。由此可见,为了扩大录取范围,提高被录取的机会,考生应该认真填写“服从其他专业”。
4.正确处理各批录取院校之间的关系。
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是分批进行的,各批院校的录取顺序是: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含A类、B类)院校→第三批专科(含A类、B类)院校。整个录取工作是按层次、先后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各批录取学校之间没有什么内在的必然联系,上一批不录取,也不会影响下一批录取。有的考生不了解各批之间的录取关系,将第一批录取院校填在第二批录取志愿栏内,这就失去了第一批院校的录取机会;有的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分数线,但没有填报第一批录取院校志愿,结果只能参加第二批的本科院校录取。还有的考生只报本科,不报专科等。这样填报对考生的录取是很不利的。尤其是有的考生既不填师范类专业,又不填外省院校,这样等于失去百分之六七十的录取机会,这是很可惜的。因此,每个考生应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按上述各批的录取顺序尽可能填满所有志愿栏,每一批每一个志愿都是一次录取机会,切勿错报、漏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