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房屋信息摘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西华门街32号>办理)。
※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租住房屋者: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赁备案管理》(青羊区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文武路1号4楼>办理);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
※租住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原就读小学签章的学籍证明(证明标准格式见青羊教育官网)。
六、已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或者《成都市登记居住证明》,且在青羊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在本区参加小升初。
1、登记时间:4月10日-21日工作日
2、登记地点:就读小学
3、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要求:(具体内容参见上面第五条)
4、信息核实:家长应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行注册,并核实审核合格学生的基础信息。
5、小升初微机派位后,在原就读小学查看小升初结果。
七、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或者《成都市登记居住证明》,小学在青羊区外且在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在我区参加小升初。
1、登记时间:5月工作日
2、登记地点: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要求:(具体内容见第五条)
4、请家长于5月30日之前将所办理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5、参加小升初方式:由青羊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小升初微机派位后,在原就读小学查看小升初结果。
八、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登记居住证明》,小学在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外就读,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1、登记时间:5月工作日
2、登记地点: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要求:(具体内容参见上面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