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局长赵明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2016年社会保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他指出,2017年,既是2016年各项改革的深化年,又是新的改革的开始年。因此,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要顺应改革潮流,主动看齐跟上。自觉向中央和省、市对标看齐,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参与,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把各项要求贯穿于工作生活全过程。二要适应改革变化,找准角色定位。对照改革要求,找准定位、明确责任,进一步梳理改革方向和任务,及时规范和调整。三要落实改革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细分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人人有任务,同时继续发扬集中力量兵团作战的工作模式,凝聚智慧,分工协作,集中力量克难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还对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关于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做好2017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郑州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航空港实验区)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对于以社会保险关系代理为主要业务的人事代理服务企业,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6年度内,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年度内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保险费足额缴纳的企业。
三、申报途径
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含市内各区分局)参保企业按照自愿、便利的原则,可自行选择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或市内各社保分局进行初审;在各县(市)、上街区参保企业到参保地社保分局进行初审;在航空港实验区参保企业到航空港实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企业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四、申报时间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受理时间为每月5--20日,全年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理时间为每月1--15日,全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五、补贴项目及标准
职工生活费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支出为准,补贴上限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