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官网】(8)

官网大全2018-09-30王新老师

第三十六条(经费保障)

行政机关应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机关的年度部门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20日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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