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是盐城市政府负责地方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成部门。下面小编整理了盐城市财政局登录网址,欢迎点击登录!
盐城市平安法治维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平安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盐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3〕24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市平安法治维稳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
第二章资金规模具体用途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规模根据每年的工作需要确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暂定5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平安法治盐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重点支持平安法治建设。主要用于大市区(不含大丰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网格化管理、综治信息化建设、公众安全感法治满意度测评、镇村综治、法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村)建设、群防群治、行业性或专业性调解工作、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省市系列平安法治创建项目、法治城市建设、公正执法监督巡视、政法队伍培训、政法宣传、重要时期维护稳定工作。补助资金对区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