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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大全2018-09-30才子老师

(三)鼓励退役军人再创新业。自主择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项目,纳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范围,由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贴息资金。

(四)鼓励农民致富创业。鼓励农民从事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在技能培训、技术服务、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和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继续加大职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创立劳务品牌,拓展州外、境外劳务市场。积极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和林权等抵押融资,为农民创业提供金融支持。落实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对新获州级及以上示范社的给予项目奖励。对经注册登记认定的家庭农场,在涉农财政补贴和特色产业项目支持上予以倾斜,通过加强农业保险、扩大贷款抵押范围等方式强化金融服务。

(五)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安全、环保、消防、行业等要求的前提下,返乡创业人员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允许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在许可范围内税率就低不就高,税收起征点就高不就低。对连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能力强的返乡创业人员,从创业引导资金中给予支持。

(六)鼓励外来客商投资创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外来客商带资金、技术、信息来我州投资创业的,可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创办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和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七)鼓励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扩大生产规模,变更、改制为企业法人,变更、改制后的企业可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及原获得的“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延续经营。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二次创业”项目,优先列入重点项目,优先给予财政扶持,优先解决项目用地。对园区内符合产业导向的“二次创业”工业项目,在标准厂房租赁、生产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州里每年滚动扶植一批小微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州小微企业十强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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