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由参议员博区·拜(BirchBayh)和罗伯特·杜尔(RobertDole)的联合提交的提案被美国国会通过,这就是今天所说的《拜杜法案》。此法案,让大学、研究机构能够享有政府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这极大地带动了技术发明人将成果转化的热情。
在创新的生态系统中,制定法律,维护和创造创新的环境,是政府的职责之一。在一个社会的运行中,创新的活力、市场的激励、政府的权力,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既不高高在上,又不可或缺。
1978年,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是5%,《拜杜法案》出台后这个数字短期内翻了十倍。美国在十年之内重塑了世界科技的领导地位,《拜杜法案》功不可没。它被《经济学家》杂志评为美国过去50年最具激励性的一个立法。是美国从“制造经济”转向“知识经济”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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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杜法案》出台以后,这就是大学申请专利的数量迅速地增加,专利许可活动也越来越活跃,大学通过专利许可得到了大量的经费,一些支持,而且借助于研发一些新的技术,他们也开设了一些新的公司。
《拜杜法案》的成功也让人们看到在创新中,政府的职责是什么?创新、市场和政府,三者究竟怎样相辅相成?
在《拜杜法案》之前,“谁出资、谁拥有”的政策,源自二战中的曼哈顿计划,由于研究型大学在“曼哈顿计划”中的卓越表现,联邦政府开始大规模资助大学的科学研究。1944年,时任国家科学研究与发展局局长的瓦尼尔·布什提出《科学——无尽的前沿》报告,充分论证了基础科学研究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报告影响了美国战后几十年的科技政策,美国政府根据自己的需要,资助并实施了一系列大型项目,如航天航空、卫星通信、计算机等。然而这种源自二战及冷战时的方式,成就了一大批科研项目,但因为脱离了市场,导致《拜杜法案》出台前,科研成果闲置浪费,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创新,代表着未知的未来,它会从何而来,又会如何生长,其实不论是政府还是技术专家,都没有办法准确知道。
1963年,日本政府在筑波建起一座科学城,目标就是科技创新,希望以此摆脱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模仿。然而,持续30年,依然没有起色。
1987年,美国政府为了应对日本在半导体行业的竞争,投资10亿美元建立产业联盟,计划整合美国最好的半导体公司,寻找突破性进展,结果适得其反,各个公司却放弃了自己的基础研发,延缓了整个行业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