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爱心浇灌向阳花
詹红荔认为: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少年庭的审判工作不是法庭上审完判完就了结了,这些失足少年的改造自新之路及融入社会的情况更值得关注。为此,她的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院外延伸,关注他们的改造与成长,她像一位母亲那样保护着、关爱着那些曾经“失足”的孩子,不让他们再次“落水”,引导他们从桥上安全走过,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三、深入思考,敢于创新
犯罪记录是罪犯的污点,对一般人具有威慑和警戒的作用,但这种烙印不应该是永久性的,尤其对于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当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之后,应该给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影片中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她清楚法院只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但她没有放弃,她以一线工作中的诸多实例论证了封存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的必要性,最终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作为基层普通的执法工作者,影片所反映的公平正义、爱岗敬业、敢于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思考。
南平红荔观后感【3】
在校党组织的组织下,我们党员在上周六的下午集体观看了《南平红荔》这部电影,电影里没有过多的可称为故事的情节,却深深的打动了我们。詹红荔是一名平凡的基层法官,她以一颗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心和爱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开庭前她认真细致地了解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法庭上她情理结合,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工作艺术,教育感化失足少年;法庭下她时常到监所主动关心在教的未成年犯,并把这份关怀与帮助延伸到刑后回归社会的“新生少年”身上。她总结出“三不”工作法,及时挽救了一批迷途少年;她用“母亲”的温暖与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难题;她组建“新生少年志愿者服务队”,让他们体会付出的荣誉与快乐,并由此重塑对新生活的希望。她的高尚情操值得敬仰也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