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南平红荔观后感600字【3篇】(2)

观后感2018-07-19李天扬老师

三、深入思考,敢于创新

犯罪记录是罪犯的污点,对一般人具有威慑和警戒的作用,但这种烙印不应该是永久性的,尤其对于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当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之后,应该给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影片中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她清楚法院只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但她没有放弃,她以一线工作中的诸多实例论证了封存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的必要性,最终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作为基层普通的执法工作者,影片所反映的公平正义、爱岗敬业、敢于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思考。

南平红荔观后感600字(2)

近日,在单位的组织下,我观看了《南平红荔》这一部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兼具的优秀影片。

作为一部十八大献礼影片,电影是由真人真事改编而来。影片主人公詹红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电影以一种朴素而真实的笔触再现了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影片通过对几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故事情节的拼接,将詹红荔从事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成功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使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的感人故事浓缩于短短的90分钟内。(截至2011年)

“当!”随着一声法槌敲落的声响,影片一开场,观众的心就被失足孩子的命运所羁绊。家长的大声哭号,孩子抽泣的泪水、茫然的眼神,法官严肃又带着痛心的宣判,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是一个社会群体。

湛蓝的天空下,一心憧憬着美好生活,却被残忍的现实所摧毁的方超,站在高高的楼顶,拿着手机颤声对詹红荔说:“我就拿过别人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不知道它那么贵,贵得让我一辈子都还不起……”

社会的歧视,没有给已经浪子回头的方超一条出路,他只能纵身一跃,落下深渊;出了狱却没有被同学所接纳的李成龙,最终又走上了犯罪老路;而懵懂的何刚,在社会多方的关怀下积极改造,走向了新生。三个互不关联的案件,三种不一样的不幸,三人不同的结局,深深刺痛了观众的神经,她们的命运,让人看后唏嘘不已,或悲或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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