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监控体系建设。目前我局共完成4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其中县环保局与县医院点位在XX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实时公布。完成28座水质浊度自动监测站招投标工作,其中9座乡镇断面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19个工业园区及渣场断面目前已完成16个点位建设,其余点位也在加紧建设中。已建成的点位均通过省市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4.严格环境准入。一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二是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三是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制定了《XX县环保局环评文件审查专家库的设立及管理办法》,建立了环评评审专家库,邀请专家严格按随机抽号软件随机抽取专家。有效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总量控制”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求。
5.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排污费征收工作突出依法、稳步、全面的特点,认真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充分挖掘潜力,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促进了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排污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对亿鑫钢铁、闽光钢铁、宝钢德盛等重点污染物排污量进行动态跟踪,强化排污费征收。截止2018年10月15日,我县排污费征收入库1417万元,共完成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