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是强化基层保障基础。各项经费全部列入市财政刚性预算。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实际,提高基层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标准,保障基层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群众。加强经费监管,联合财政局、审计局每半年对基层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设立村、社区干部和“四老”人员考核激励制度,在基本报酬外,单独设立业绩考核报酬。根据任职时间及考核情况,提高在岗村党支部书记和民选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达到年限规定的“四老”人员,严格按照“三档”增资要求落实政策,现行农村“四老”人员月生活补助标准均比自治区高50元,对曾任村党支部书记6年以上的农村“四老”人员,在自治区增资基础上每月再由市财政增补200元生活补贴;对曾任村委会主任的农村“四老”人员,每月由市财政分别增补100元、200元、300元生活补贴。经增资后,社区民选主任报酬达到3174元/月,副主任报酬达到2507元/月,村两委“一肩挑”村干部月报酬达到2200元/月。落实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街道和大乡镇不低于50万元,其他乡镇(含开发区)不低于40万元,边远大村不低于30万元,边远小村不低于20万元,重点复杂村不低于25万元,其他村、社区不低于15万元;村级运转经费不低于10万元,社区运转经费不低于20万元,确保基层党组织有钱办事。加强基层阵地建设。计划新建住村干部周转房579套,目前已完工423套。新建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6个,续建社区办公服务设施3个,目前有2个社区完成了招投标手续,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大力实施惠民生工程。确定自治区级“惠民生”建设项目86项,组织实施76个,10个项目跨年度组织实施。自治区“惠民生”项目中10个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34个集体经济项目,收益达254万元,除个别基础设施类投资项目无经济效益外,项目未出现亏损问题,所有收益均用于村公益事业投入。
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加大《XX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关于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定等依据。二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通过征求意见、公示、会议通报等形式,严格落实机关党员对本部门“五重一大”事项、机关内部建设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三是推进党代表大会试点工作。在符合条件的10个乡镇推行乡镇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共收集党代表意见建议133条、提案提议32条,不断规范完善党代表联系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接待走访党员群众、列席旁听党委重要会议等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地、市标准化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工作,创建地区级标准化党代表工作室5个,市级标准化党代表工作室5个,为全市40个党代表工作室划拨活动经费10万元,组织市党代表及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开展了标准化党代表工作室观摩交流会。自党代表工作室成立以来,共接待党员群众1200余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754条,办结7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