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顶层设计日趋完善。近年来,我省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脱贫目标,“五个一批”的行动路线、“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七项重点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十大机制”的健全完善,进行脱贫攻坚的整体布局和系统部署,现已初步构建起“1+10+17”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1”即目标指南,就是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10”即10个方面的保障机制,包括扶贫立法、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投入机制、资金整合机制、帮扶机制、用人导向机制和司法保障等;“17”即行业部门的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包括农村道路建设、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及救助、产业发展等17个方面。今年4月1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推进脱贫攻坚。全省“十三五”精准脱贫规划文本已通过专家评审,“十三五”脱贫摘帽滚动计划已经制定出台。可以说,全省脱贫攻坚有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三)夯实精准扶贫工作基础。20xx年,我省组织动员10多万党员干部,对全省4.2万个村、5700万名村民进行逐村逐户情况调查,识别了8000个贫困村、704万贫困人口,建立健全了建档立卡数据库。20xx年,结合“一进二访”活动,扎实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并联合公安、住建、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门开展比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四种贫困户”进行了及时清退。今年,我们进一步强化精准辨识,自下而上统计、因症归类分配“五个一批”贫困数据,将符合条件的重复纳入,实施政策叠加,为精准扶贫“对症下药”开出了“药方”。
(四)全力实现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全覆盖。20xx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将驻村帮扶工作改两年为三年,改部分覆盖为全覆盖,改省领导联村为联县;明确驻村帮扶“12+1”的帮扶任务,即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及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做到群众不脱贫帮扶不脱钩,并为全省所有贫困村选派了“第一书记”,有力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全省共组建驻村工作队8000支,其中派驻省直和中央驻湘工作队187支、市直工作队674支、县乡工作队7139支,实现了驻村帮扶全覆盖;组织全省63万名党员干部在“一进二访”活动中与187.3万户贫困对象结穷亲,实现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